浙江大学关于公布第四届引才育才奖(伯乐奖)的决定
浙大发人〔2019〕18号
各学院(系),行政各部门,各校区管委会,直属各单位:
根据《浙江大学引才育才奖(伯乐奖)评选暂行办法》(浙大发人〔2014〕49号),经各单位推荐,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评议,学校党委常委会审批,决定授予人文学院、公共管理学院、航空航天学院、农业与生物技术学院第四届引才育才组织突出贡献奖;授予朱诗尧、管敏鑫、任其龙第四届引才育才个人突出贡献奖。
以上每个获奖单位奖励特别支持工作经费100万元人民币,经费纳入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自主经费统筹使用;引才育才个人突出贡献奖获奖个人每人奖励税前5万元人民币。
希望获奖单位及个人珍惜荣誉,在学校引才育才工作中发挥更大作用。各学院(系)、部门、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学科与人才队伍建设的使命感和责任感,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参与优秀人才的引进和培育工作,造就一支师德高尚、业务精湛、结构合理、布局科学、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队伍,为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。
浙江大学
2019年2月28日
抄送:纪委,各院级党委、直属党总支,党委各部门,各党工委,
工会、团委。
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9年3月1日印发